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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专成都落户口最新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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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落户政策

大专成都落户口最新政策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,非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,包括国外取得学历的人员,可以凭毕业证申请在成都东部新区、近郊区落户。申请时需按照个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、单位集体户、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进行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,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。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,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;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,以乡、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。户口登记机关包括乡、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。

居住在机关、团体、学校、企业、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,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办理户口登记;分散居住的户口,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。非现役军人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户口,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办理。农业、渔业、盐业、林业、牧畜业、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,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办理。合作社以外的户口,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。

当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更正时,户主或本人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,经审查属实后方可进行变更或更正。户口登记机关在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的变更或更正证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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